本疾病的要点
Le Fort骨折是中面部骨折的分类,分为I型(水平型)、II型(金字塔型)和III型(颅面分离型)三种。
所有类型均伴有翼突骨折,面部骨骼可能从颅底分离。
Le Fort II型和III型可能导致复视 、眼球内陷和外伤性内眦间距增宽等眼科并发症。
CT(三维重建)是标准影像学检查,仅凭脑CT判断是不恰当的。
对于伴有眼外肌 嵌顿的眶壁骨折,手术时机的判断很重要;如果存在眼心反射 ,则需要立即修复。
重症病例需要基于ATLS方案的多学科管理,创伤外科、眼科、神经外科等多科室协作是关键。
Le Fort骨折常合并创伤性脑损伤(TBI)和颈椎损伤,因此全身评估必不可少。
Le Fort骨折是中面部骨折的分类体系。1901年,法国外科医生René Le Fort(1869–1951)通过35次尸体实验描述了该分类。分为I型(水平骨折)、II型(金字塔型骨折)和III型(横向骨折=颅面分离)三种。所有类型均伴有翼突骨折,面部骨骼可能从颅底分离。
Le Fort骨折约占所有面部骨折的10–20%。大型研究报告显示,I型、II型和III型分别约占所有面部骨折的0.3–2.2%,其中III型最为罕见。男女比例为2.0–2.8:1,男性居多。70岁以上女性发病率更高。
与Le Fort骨折相关的创伤性脑损伤(TBI)发生率很高;约9–10%的颌面外伤患者伴有颅内出血。II型和III型中,因TBI需要神经外科干预的比例增加。24–28%的面部骨折伴有眼损伤,颈椎骨折见于1.3%的所有面部骨折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只有约24%的骨折严格遵循Le Fort模式,多数是部分Le Fort型与其他中面部骨折的组合。
Q
Le Fort骨折I型、II型和III型有何不同?
A
I型是包含上颌牙列的上颌水平离断骨折,不累及眼眶 。II型是从鼻根部经眼眶 下内侧的锥形骨折线,累及眶底和眶下缘。III型是从眼眶 内壁至眼眶 外壁和颧弓的横行骨折,整个中面部与颅底分离。详见“病理生理学·详细发病机制”一节 。
疼痛和面部肿胀 :伤后出现明显肿胀和疼痛。
鼻出血 :单侧或双侧。鼻窦内积存的血液流入鼻腔。
咬合异常 :上颌骨离断导致的咬合改变。
复视 :Le Fort II型和III型出现。由眼外肌 嵌顿或损伤引起。
感觉异常 :上颌感觉减退(三叉神经 第二支损伤)。I型和II型明显。
气道阻塞症状 :呼吸困难和喘鸣。需要紧急气道管理。
视力 障碍 :Le Fort III型可能暂时出现。
各型的特征性所见如下所示。
Le Fort I型
下部上颌水肿 :局限于下部上颌骨和上唇的肿胀。
上颌活动 :整个上颌牙列活动。
硬腭出血 :硬腭和软腭的斑片状出血。
鼻出血 :单侧至双侧。眼眶 不受累。
Le Fort II型
中面部畸形 :鼻和上颌复合体活动。
眶周表现 :双侧眶周水肿和瘀斑,双侧结膜下出血 (主要在内侧)。
内眦间距增宽 :创伤性内眦间距增宽。
脑脊液漏 :脑脊液鼻漏或耳漏(提示颅底骨折)。
Le Fort III型
碟状脸 :明显的面部水肿伴面部延长和扁平(碟状脸)。
浣熊眼 :双侧眶周瘀斑(熊猫眼)。也可出现巴特尔征和鼓室积血。
眼科表现 :复视 、眼球内陷、创伤性内眦间距增宽、一过性视力 障碍、双侧全周性结膜下出血 。
脑脊液漏 :III型发生率最高。可能伴有颅内压增高的体征1) 。
在眶壁骨折中,外眼肌嵌顿导致的运动受限是复视 的主要原因。当外眼肌嵌顿严重或患者年轻时可因迷走神经反射出现恶心呕吐。三叉神经 第二支(眶下神经)损伤导致鼻翼和上唇的感觉障碍。大的开放性骨折在急性期后眼球内陷变得明显。
Q
Le Fort骨折对眼睛有什么影响?
A
Le Fort II型骨折中,眶底和眶下缘骨折导致复视 、结膜下出血 和眶周水肿。III型还可能发生眼球内陷、创伤性内眦间距增宽和一过性视力 障碍。严重病例可能伴有眼眶 软组织、外眼肌和视神经 损伤。
Le Fort骨折由钝性面部创伤引起,受伤机制分为低速和高速。
各类型的受伤机制如下所示。
类型 主要受伤机制 特征 I型 主要为低速(56%) 对上颌牙齿的向下力 II型 多为高速 作用于鼻骨水平的力。可能累及眶内侧壁和眶底。 III型 高速 作用于鼻根和眼眶 水平的力。可能伴有眼眶 软组织、眼球和视神经 损伤。
在发达国家,暴力袭击(39.7%)、跌倒(27.9%)和交通事故(27.2%)是主要原因(Arslan等,2014)。在发展中国家,交通事故最为常见。
主要风险因素如下:
药物和酒精使用 :与更严重的骨折相关。
不使用安全装置 :未使用安全带或头盔。
接触性运动 :足球、橄榄球等。
高速运动 :山地自行车、滑雪等。
预防与日常护理
乘车时务必系好安全带。
在接触性运动和高速运动中,使用合适的头盔和面部防护装备。
饮酒或使用药物后避免驾驶或参与危险运动。
根据ATLS方案,首要进行初级评估(ABCDE)1) 。特别是II型和III型,先进行颈椎固定,再评估颌面骨折。通过次级评估详细评估颌面骨折。
病史采集包括受伤原因、作用力大小、神经功能变化(意识丧失、精神状态改变)以及酒精/药物使用史。还需调查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可能性。
面部骨骼触诊 :视诊和触诊鼻骨、眶缘、上颌骨、下颌骨。检查捻发感。
上颌骨稳定性评估 :用双手检查上颌骨的活动度。
脑神经检查 :评估第II、III、IV、V、VI、VII对脑神经。
口腔内评估 :检查牙列、咬合和牙周组织。如有牙齿缺失,需行胸部X线检查以排除误吸。
CT(三维重建)是标准的影像学诊断方法1) 。有助于评估骨折范围和相关损伤,必要时加做头颅CT、颈椎CT和颈部血管造影。
眼眶 CT不仅要关注骨折征象,还要注意外眼肌、眶脂肪和出血等软组织表现。不能仅凭头颅CT判断眼眶 情况。若怀疑金属异物,必须行CT而非MRI。
Le Fort II型和III型骨折必须进行以下眼科评估:
视功能评估 :检查视力 、视野和瞳孔 (确认APD)。
眼位和眼球运动检查 :评估复视 的有无和性质。采用遮盖法、双眼单视野检查 和Hess屏检查(最精确)。
强制牵拉试验 :鉴别外眼肌的嵌顿与麻痹。
强制产生试验 :评估外眼肌功能。
眼压 和眼底检查 :评估眼内损伤。
眼眶 评估 :测量眼球突出 度和外伤性内眦间距增宽。
翼突骨折对Le Fort骨折敏感,但非特异。实际上,仅24%的骨折遵循精确的Le Fort模式,临床判断需要灵活解读。
Q
诊断Le Fort骨折需要哪些影像学检查?
A
CT(三维重建)是标准检查,最适合评估骨折范围和相关损伤。眼眶 CT还需关注软组织表现,仅凭脑CT不足以判断。排除相关颅内损伤和颈椎损伤需要各自的专用CT 1) 。
优先按照ATLS方案进行初次评估 1) 。
气道管理 :以气管插管为基础,困难气道时准备外科气道(气管切开)1) 。
出血控制 :止血缝合、鼻填塞(肾上腺素1:10,000浸湿纱布)、加压包扎 1) 。
液体和输血 :采用大量输血方案(浓缩红细胞:新鲜冰冻血浆:血小板 = 1:1:1比例)1) 。
升压药 :目标维持平均动脉压65 mmHg 1) 。
药物给药 :氨甲环酸1克、广谱抗生素(预防性)、破伤风预防接种 1) 。
严重的Le Fort骨折需要多科室协作 1) 。眼科、耳鼻喉科、神经外科、颌面外科、整形外科、血管外科和重症监护室共同管理。
手术目标是将不稳定的骨折片固定到稳定结构,恢复面部突出、咬合、鼻腔结构和眼眶 结构。
重建的推荐顺序遵循“从下到上、由外向内”(Vujcich & Gebauer 2018)1) 。
下颌骨恢复 :确定垂直高度。
上颌骨钢丝固定 :恢复咬合。
颧骨复合体修复 :恢复面部宽度。
面中部修复 :恢复最终面部形态。
手术时机的判断基于以下标准。
立即修复
眼外肌 嵌顿+眼心反射 :CT/MRI显示眼外肌 嵌顿且伴有非消退性眼心反射 (心动过缓)。
白眼爆裂性骨折 :儿童活板门骨折+肌肉嵌顿+眼心反射 的组合。
眼球半脱位 :眼球半脱位进入上颌窦(罕见)。
2周内
症状性复视 +嵌顿 :症状性复视 且强制牵拉试验阳性或CT显示嵌顿,且随时间改善不明显。
大的眼眶 底骨折 :伴有眼球下移(hypoglobus)或进行性眶下感觉减退。
早期眼球内陷或面部不对称 :因不会自行消退,需早期处理。
紧急(儿童)
儿童闭合性骨折伴嵌顿 :外眼肌嵌顿的闭合性骨折是急诊手术的适应证。
受伤后立即出现最严重的复视 ,自然病程中可能略有改善,但常不能完全治愈。
骨折修复技术如下:
闭合性骨折 :扩大骨折部位,轻柔复位嵌顿组织。
开放性骨折 :复位眼眶 组织,使用可吸收植入物(如聚-L-乳酸[PLLA])或硅胶片重建眼眶 壁。
7%–24%的眶底骨折病例需要斜视手术 。可调节缝线有用,但由于病因多因素、非共同性,复视 完全消失常较困难。
眼眶 壁骨折的注意事项
指导眼眶 壁骨折患者不要擤鼻涕(预防眼眶气肿 )。
不要仅凭脑CT判断眼眶 状况,需要眼眶 专用CT。
伴有肌肉嵌顿的儿童闭合性骨折外观可能看似轻微,但需要急诊手术。
Q
眼眶壁骨折何时进行手术?
A
如果存在外眼肌嵌顿伴眼心反射 (心动过缓),需要立即修复。对于症状性复视 且强制牵拉试验阳性者,建议在2周内手术。儿童闭合性骨折伴嵌顿是急诊手术的适应证。大的骨折或早期眼球内陷、下移也需在大约2周内处理。
颅骨由22块骨组成(14块面颅骨和8块脑颅骨)。面颅骨包括两块上颌骨、两块颧骨、两块鼻骨、下颌骨、两块泪骨、两块腭骨、两块下鼻甲和犁骨。
面颅骨由垂直支柱和水平支柱构成。垂直支柱比水平支柱更坚固,水平结构支撑垂直结构但较脆弱。
各支柱的概要如下所示。
类型 支柱名称 走行 垂直(4对) 鼻上颌(内侧上颌) 前上颌牙槽突→鼻上颌连接→眉间 垂直(4对) 颧上颌(外侧上颌) 外侧牙槽突→颧骨→眼眶 外侧壁和颧弓 垂直(4对) 翼上颌(后方上颌) 上颌窦后壁→翼突基部 水平(5条) 额骨横梁 沿眶上缘 水平(5条) 上横上颌骨 沿眶下缘
I型(水平骨折) :前上颌骨横断→鼻腔外侧壁→翼突。带有牙齿和硬腭的上颌骨游离。不累及眼眶 。
II型(锥形骨折) :鼻根→额上颌缝→泪骨→眶底和眶下缘(近眶下孔)→上颌窦前壁→翼突。面中部与颅底分离。
III型(横断骨折/颅面分离) :眶内侧壁→鼻泪沟→筛骨→眶底→眶下裂→眶外侧壁→颧弓→翼突。整个面中部与颅底分离。视神经 管不受累。
眼部钝挫伤导致眶内压升高和直接外力引起眶壁骨折。眶内壁和眶下沟是骨折好发部位,因为这些部位的骨质较薄。骨折处眼外肌 嵌顿是复视 的主要原因。即使眶脂肪的眶隔(薄隔膜)在眼外肌 附近被嵌顿,也可能导致眼球运动受限。
近年来,作为Le Fort骨折的修订分类方案,提出了4个类别:高位水平骨折(包括II型和III型)、低位水平骨折(包括I型)、矢状骨折和牙槽骨折,旨在提高与临床实际情况的一致性。
Le Fort骨折的改编版已被纳入“眼眶 及眶面骨折实用分类(Practical Classification of Orbital & Orbitofacial Fractures)”。
Lucke-Wold等人对1,172名患者的分析证实,在Le Fort II型和III型中,创伤性脑损伤需要神经外科干预的发生率增加。未来需要多中心前瞻性研究。
Pswarayi & Burns(2022)报告了一例44岁男性多发性面部骨折(包括Le Fort III型骨折)的病例1) 。入院时患者处于休克状态(心率31次/分,血压53/32 mmHg,血氧饱和度74%)。基于ATLS方案的系统性复苏和多学科方法成功挽救了生命。根据“从下到上、从外到内”的重建原则,制定了分期手术计划。
Pswarayi R, Burns C. Le Fort III fractures: An approach to resuscitation and management. Ann Med Surg (Lond). 2022;81:104513. doi:10.1016/j.amsu.2022.104513.
Hohman MH, Patel BC, Waseem M. Le Fort Fractures. . 2026. PMID: 30252316.
Limanto CA, Galvez Cabezas K, Saadat GH, Fu CY, Phillips BJ, Bokhari F, et al. Age-Related Outcomes in Le Fort Fractures. Am Surg. 2023;89(8):3547-3549. PMID: 3689416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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