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疾病的要點
Le Fort骨折是中臉部骨折的分類,分為I型(水平型)、II型(金字塔型)和III型(顱顏分離型)三種。
所有類型均伴有翼突骨折,臉部骨骼可能從顱底分離。
Le Fort II型和III型可能導致複視 、眼球內陷和外傷性內眥間距增寬等眼科併發症。
CT(三維重建)是標準影像學檢查,僅憑腦CT判斷是不恰當的。
對於伴有眼外肌 嵌頓的眶壁骨折,手術時機的判斷很重要;如果存在眼心反射 ,則需要立即修復。
重症病例需要基於ATLS方案的多學科管理,創傷外科、眼科、神經外科等多科室協作是關鍵。
Le Fort骨折常合併創傷性腦損傷(TBI)和頸椎損傷,因此全身評估必不可少。
Le Fort骨折是中臉部骨折的分類體系。1901年,法國外科醫生René Le Fort(1869–1951)通過35次屍體實驗描述了該分類。分為I型(水平骨折)、II型(金字塔型骨折)和III型(橫向骨折=顱顏分離)三種。所有類型均伴有翼突骨折,臉部骨骼可能從顱底分離。
Le Fort骨折約佔所有臉部骨折的10–20%。大型研究報告顯示,I型、II型和III型分別約佔所有臉部骨折的0.3–2.2%,其中III型最為罕見。男女比例為2.0–2.8:1,男性居多。70歲以上女性發生率更高。
與Le Fort骨折相關的創傷性腦損傷(TBI)發生率很高;約9–10%的頜面外傷患者伴有顱內出血。II型和III型中,因TBI需要神經外科干預的比例增加。24–28%的臉部骨折伴有眼損傷,頸椎骨折見於1.3%的所有臉部骨折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只有約24%的骨折嚴格遵循Le Fort模式,多數是部分Le Fort型與其他中臉部骨折的組合。
Q
Le Fort骨折I型、II型和III型有何不同?
A
I型是包含上顎齒列的上顎水平離斷骨折,不累及眼眶 。II型是從鼻根部經眼眶 下內側的金字塔形骨折線,累及眼眶 底和眼眶 下緣。III型是從眼眶 內壁至眼眶 外壁和顴弓的橫斷骨折,整個中臉部與顱底分離。詳見「病理生理學·詳細發病機轉」一節 。
疼痛與臉部腫脹 :受傷後出現明顯腫脹與疼痛。
鼻出血 :單側或雙側。鼻竇內積存的血液流入鼻腔。
咬合異常 :上顎骨離斷導致的咬合改變。
複視 :Le Fort II型和III型發生。由眼外肌 嵌頓或損傷引起。
感覺異常 :上顎感覺減退(三叉神經 第二支損傷)。I型和II型明顯。
氣道阻塞症狀 :呼吸困難和喘鳴。需要緊急氣道處理。
視力 障礙 :Le Fort III型可能暫時出現。
各型的特徵性所見如下所示。
Le Fort I型
下部上顎水腫 :侷限於下部上顎骨和上唇的腫脹。
上顎動搖 :整個上顎齒列活動。
硬顎出血 :硬顎和軟顎的斑狀出血。
鼻出血 :單側至雙側。眼眶 不受影響。
Le Fort II型
中臉部變形 :鼻子和上頷複合體鬆動。
眼眶 周圍表現 :雙側眼眶 周圍水腫和瘀斑,雙側結膜下出血 (主要在內側)。
內眥距離增寬 :創傷性內眥距離增寬。
腦脊髓液漏 :腦脊髓液鼻漏或耳漏(暗示顱底骨折)。
Le Fort III型
碟狀臉 :明顯的臉部水腫伴臉部延長和扁平(碟狀臉)。
浣熊眼 :雙側眼眶 周圍瘀斑(熊貓眼)。也可能出現巴特爾徵和鼓室積血。
眼科表現 :複視 、眼球內陷、創傷性內眥距離增寬、暫時性視力 障礙、雙側全周性結膜下出血 。
腦脊髓液漏 :III型發生率最高。可能伴隨顱內壓升高的徵象1) 。
在眼眶 壁骨折中,外眼肌嵌頓導致的運動受限是複視 的主要原因。當外眼肌嵌頓嚴重或患者年輕時,可能因迷走神經反射出現噁心嘔吐。三叉神經 第二支(眶下神經)損傷導致鼻翼和上唇的感覺障礙。大的開放性骨折在急性期後眼球內陷變得明顯。
Q
Le Fort骨折對眼睛有什麼影響?
A
Le Fort II型骨折中,眼眶 底和眼眶 下緣骨折導致複視 、結膜下出血 和眼眶 周圍水腫。III型還可能發生眼球內陷、創傷性內眥距離增寬和暫時性視力 障礙。嚴重病例可能伴有眼眶 軟組織、外眼肌和視神經 損傷。
Le Fort骨折由鈍性顏面外傷引起,受傷機轉分為低速和高速。
各類型的受傷機轉如下所示。
類型 主要受傷機轉 特徵 I型 主要為低速(56%) 對上顎牙齒的向下力 II型 多為高速 作用於鼻骨水平的力。可能累及眼眶 內側壁和眼眶 底。 III型 高速 作用於鼻根和眼眶 水平的力。可能伴有眼眶 軟組織、眼球和視神經 損傷。
在已開發國家中,暴力攻擊(39.7%)、跌倒(27.9%)和交通事故(27.2%)是主要原因(Arslan等人,2014)。在發展中國家,交通事故最為常見。
主要風險因素如下:
藥物和酒精使用 :與更嚴重的骨折相關。
不使用安全裝置 :未使用安全帶或頭盔。
接觸性運動 :足球、橄欖球等。
高速運動 :山地自行車、滑雪等。
預防與日常照護
乘車時務必繫好安全帶。
在接觸性運動和高速運動中,使用合適的頭盔和面部防護裝備。
飲酒或使用藥物後避免駕駛或參與危險運動。
根據ATLS方案,首要進行初級評估(ABCDE)1) 。特別是II型和III型,先進行頸椎固定,再評估顎面骨折。通過次級評估詳細評估顎面骨折。
病史採集包括受傷原因、作用力大小、神經功能變化(意識喪失、精神狀態改變)以及酒精/藥物使用史。還需調查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可能性。
顏面骨觸診 :視診和觸診鼻骨、眼眶 邊緣、上頜骨、下頜骨。檢查捻髮音。
上頜骨穩定性評估 :用雙手檢查上頜骨的活動度。
腦神經檢查 :評估第II、III、IV、V、VI、VII對腦神經。
口腔內評估 :檢查牙列、咬合和牙周組織。如有牙齒缺失,需進行胸部X光檢查以排除誤吸。
CT(三維重建)是標準的影像學診斷方法1) 。有助於評估骨折範圍和相關損傷,必要時加做頭部CT、頸椎CT和頸部血管造影。
眼眶 CT不僅要關注骨折徵象,還要注意外眼肌、眼眶 脂肪和出血等軟組織表現。不能僅憑頭部CT判斷眼眶 情況。若懷疑金屬異物,必須進行CT而非MRI。
Le Fort II型和III型骨折必須進行以下眼科評估:
視功能評估 :檢查視力 、視野和瞳孔 (確認APD)。
眼位和眼球運動檢查 :評估複視 的有無和性質。採用遮蓋法、雙眼單視野檢查 和Hess螢幕檢查(最精確)。
強制牽引試驗 :鑑別外眼肌的嵌頓與麻痺。
強制產生試驗 :評估外眼肌功能。
眼壓 和眼底檢查 :評估眼內損傷。
眼眶 評估 :測量眼球突出 度和外傷性內眥間距增寬。
翼突骨折對Le Fort骨折敏感,但非特異。實際上,僅24%的骨折遵循精確的Le Fort模式,臨床判斷需要靈活解讀。
Q
診斷Le Fort骨折需要哪些影像學檢查?
A
CT(三維重建)是標準檢查,最適合評估骨折範圍和相關損傷。眼眶 CT還需關注軟組織表現,僅憑腦CT不足以判斷。排除相關顱內損傷和頸椎損傷需要各自的專用CT 1) 。
優先按照ATLS方案進行初次評估 1) 。
氣道管理 :以氣管插管為基礎,困難氣道時準備外科氣道(氣管切開)1) 。
出血控制 :止血縫合、鼻填塞(腎上腺素1:10,000浸濕紗布)、加壓包紮 1) 。
液體和輸血 :採用大量輸血方案(濃縮紅血球:新鮮冷凍 血漿:血小板 = 1:1:1比例)1) 。
升壓藥 :目標維持平均動脈壓65 mmHg 1) 。
藥物給藥 :氨甲環酸1克、廣譜抗生素(預防性)、破傷風預防接種 1) 。
嚴重的Le Fort骨折需要多科室協作 1) 。眼科、耳鼻喉科、神經外科、顎面外科、整形外科、血管外科和加護病房共同管理。
手術目標是將不穩定的骨折片固定到穩定結構,恢復面部突出、咬合、鼻腔結構和眼眶 結構。
重建的建議順序遵循「由下而上、由外而內」(Vujcich & Gebauer 2018)1) 。
下頷骨恢復 :確定垂直高度。
上頷骨鋼絲固定 :恢復咬合。
顴骨複合體修復 :恢復臉部寬度。
臉中部修復 :恢復最終臉部形態。
手術時機的判斷基於以下標準。
立即修復
眼外肌 嵌頓+眼心反射 :CT/MRI顯示眼外肌 嵌頓且伴有非消退性眼心反射 (心搏過緩)。
白眼爆裂性骨折 :兒童活板門骨折+肌肉嵌頓+眼心反射 的組合。
眼球半脫位 :眼球半脫位進入上頷竇(罕見)。
2週內
症狀性複視 +嵌頓 :症狀性複視 且強制牽引試驗陽性或CT顯示嵌頓,且隨時間改善不明顯。
大的眼眶 底骨折 :伴有眼球下移(hypoglobus)或進行性眶下感覺減退。
早期眼球內陷或臉部不對稱 :因不會自行消退,需早期處理。
緊急(兒童)
兒童閉鎖性骨折伴嵌頓 :外眼肌嵌頓的閉鎖性骨折是緊急手術的適應症。
受傷後立即出現最嚴重的複視 ,自然病程中可能略有改善,但常不能完全治癒。
骨折修復技術如下:
閉鎖性骨折 :擴大骨折部位,輕柔復位嵌頓組織。
開放性骨折 :復位眼眶 組織,使用可吸收植入物(如聚-L-乳酸[PLLA])或矽膠片重建眼眶 壁。
7%–24%的眶底骨折病例需要斜視手術 。可調節縫線有用,但由於病因多因素、非共同性,複視 完全消失常較困難。
眼眶 壁骨折的注意事項
指導眼眶 壁骨折患者不要擤鼻涕(預防眼眶氣腫 )。
不要僅憑腦CT判斷眼眶 狀況,需要眼眶 專用CT。
伴有肌肉嵌頓的兒童閉鎖性骨折外觀可能看似輕微,但需要緊急手術。
Q
眼眶壁骨折何時進行手術?
A
如果存在外眼肌嵌頓伴眼心反射 (心搏過緩),需要立即修復。對於症狀性複視 且強制牽拉試驗陽性者,建議在2週內手術。兒童閉鎖性骨折伴嵌頓是緊急手術的適應症。大的骨折或早期眼球內陷、下移也需在大約2週內處理。
顱骨由22塊骨組成(14塊顏面骨和8塊腦顱骨)。顏面骨包括兩塊上頜骨、兩塊顴骨、兩塊鼻骨、下頜骨、兩塊淚骨、兩塊腭骨、兩塊下鼻甲和犁骨。
顏面骨骼由垂直支柱和水平支柱構成。垂直支柱比水平支柱更堅固,水平結構支撐垂直結構但較脆弱。
各支柱的概要如下所示。
類型 支柱名稱 走向 垂直(4對) 鼻上頜(內側上頜) 前上頜齒槽突→鼻上頜連接→眉間 垂直(4對) 顴上頜(外側上頜) 外側齒槽突→顴骨→眼眶 外側壁和顴弓 垂直(4對) 翼上頜(後方上頜) 上頜竇後壁→翼突基部 水平(5條) 額骨橫樑 沿眶上緣 水平(5條) 上橫上頷骨 沿眶下緣
I型(水平骨折) :前上頷骨橫斷→鼻腔外側壁→翼突。帶有牙齒和硬顎的上頷骨游離。不累及眼眶 。
II型(金字塔型骨折) :鼻根→額上頷縫→淚骨→眶底和眶下緣(近眶下孔)→上頷竇前壁→翼突。中臉部與顱底分離。
III型(橫斷骨折/顱顏分離) :眶內側壁→鼻淚溝→篩骨→眶底→眶下裂→眶外側壁→顴弓→翼突。整個中臉部與顱底分離。視神經 管不受累。
眼部鈍挫傷導致眶內壓升高和直接外力引起眶壁骨折。眶內壁和眶下溝是骨折好發部位,因為這些部位的骨質較薄。骨折處眼外肌 嵌頓是複視 的主要原因。即使眶脂肪的眶隔(薄隔膜)在眼外肌 附近被嵌頓,也可能導致眼球運動受限。
近年來,作為Le Fort骨折的修訂分類方案,提出了4個類別:高位水平骨折(包括II型和III型)、低位水平骨折(包括I型)、矢狀骨折和齒槽骨折,旨在提高與臨床實際情況的一致性。
Le Fort骨折的改編版已被納入「眼眶 及眶面骨折實用分類(Practical Classification of Orbital & Orbitofacial Fractures)」。
Lucke-Wold等人對1,172名患者的分析證實,在Le Fort II型和III型中,創傷性腦損傷需要神經外科介入的發生率增加。未來需要多中心前瞻性研究。
Pswarayi & Burns(2022)報告了一例44歲男性多發性面部骨折(包括Le Fort III型骨折)的病例1) 。入院時患者處於休克狀態(心率31次/分,血壓53/32 mmHg,血氧飽和度74%)。基於ATLS方案的系統性復甦和多學科方法成功挽救了生命。根據「從下到上、從外到內」的重建原則,制定了分期手術計劃。
Pswarayi R, Burns C. Le Fort III fractures: An approach to resuscitation and management. Ann Med Surg (Lond). 2022;81:104513. doi:10.1016/j.amsu.2022.104513.
Hohman MH, Patel BC, Waseem M. Le Fort Fractures. . 2026. PMID: 30252316.
Limanto CA, Galvez Cabezas K, Saadat GH, Fu CY, Phillips BJ, Bokhari F, et al. Age-Related Outcomes in Le Fort Fractures. Am Surg. 2023;89(8):3547-3549. PMID: 3689416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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