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 Fort I型
下部上顎水腫:侷限於下部上顎骨和上唇的腫脹。
上顎動搖:整個上顎齒列活動。
硬顎出血:硬顎和軟顎的斑狀出血。
鼻出血:單側至雙側。眼眶不受影響。
Le Fort骨折是中臉部骨折的分類體系。1901年,法國外科醫生René Le Fort(1869–1951)通過35次屍體實驗描述了該分類。分為I型(水平骨折)、II型(金字塔型骨折)和III型(橫向骨折=顱顏分離)三種。所有類型均伴有翼突骨折,臉部骨骼可能從顱底分離。
Le Fort骨折約佔所有臉部骨折的10–20%。大型研究報告顯示,I型、II型和III型分別約佔所有臉部骨折的0.3–2.2%,其中III型最為罕見。男女比例為2.0–2.8:1,男性居多。70歲以上女性發生率更高。
與Le Fort骨折相關的創傷性腦損傷(TBI)發生率很高;約9–10%的頜面外傷患者伴有顱內出血。II型和III型中,因TBI需要神經外科干預的比例增加。24–28%的臉部骨折伴有眼損傷,頸椎骨折見於1.3%的所有臉部骨折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只有約24%的骨折嚴格遵循Le Fort模式,多數是部分Le Fort型與其他中臉部骨折的組合。
I型是包含上顎齒列的上顎水平離斷骨折,不累及眼眶。II型是從鼻根部經眼眶下內側的金字塔形骨折線,累及眼眶底和眼眶下緣。III型是從眼眶內壁至眼眶外壁和顴弓的橫斷骨折,整個中臉部與顱底分離。詳見「病理生理學·詳細發病機轉」一節。
各型的特徵性所見如下所示。
Le Fort I型
下部上顎水腫:侷限於下部上顎骨和上唇的腫脹。
上顎動搖:整個上顎齒列活動。
硬顎出血:硬顎和軟顎的斑狀出血。
鼻出血:單側至雙側。眼眶不受影響。
Le Fort II型
Le Fort III型
碟狀臉:明顯的臉部水腫伴臉部延長和扁平(碟狀臉)。
浣熊眼:雙側眼眶周圍瘀斑(熊貓眼)。也可能出現巴特爾徵和鼓室積血。
眼科表現:複視、眼球內陷、創傷性內眥距離增寬、暫時性視力障礙、雙側全周性結膜下出血。
腦脊髓液漏:III型發生率最高。可能伴隨顱內壓升高的徵象1)。
在眼眶壁骨折中,外眼肌嵌頓導致的運動受限是複視的主要原因。當外眼肌嵌頓嚴重或患者年輕時,可能因迷走神經反射出現噁心嘔吐。三叉神經第二支(眶下神經)損傷導致鼻翼和上唇的感覺障礙。大的開放性骨折在急性期後眼球內陷變得明顯。
Le Fort II型骨折中,眼眶底和眼眶下緣骨折導致複視、結膜下出血和眼眶周圍水腫。III型還可能發生眼球內陷、創傷性內眥距離增寬和暫時性視力障礙。嚴重病例可能伴有眼眶軟組織、外眼肌和視神經損傷。
Le Fort骨折由鈍性顏面外傷引起,受傷機轉分為低速和高速。
各類型的受傷機轉如下所示。
| 類型 | 主要受傷機轉 | 特徵 |
|---|---|---|
| I型 | 主要為低速(56%) | 對上顎牙齒的向下力 |
| II型 | 多為高速 | 作用於鼻骨水平的力。可能累及眼眶內側壁和眼眶底。 |
| III型 | 高速 | 作用於鼻根和眼眶水平的力。可能伴有眼眶軟組織、眼球和視神經損傷。 |
在已開發國家中,暴力攻擊(39.7%)、跌倒(27.9%)和交通事故(27.2%)是主要原因(Arslan等人,2014)。在發展中國家,交通事故最為常見。
主要風險因素如下:
根據ATLS方案,首要進行初級評估(ABCDE)1)。特別是II型和III型,先進行頸椎固定,再評估顎面骨折。通過次級評估詳細評估顎面骨折。
病史採集包括受傷原因、作用力大小、神經功能變化(意識喪失、精神狀態改變)以及酒精/藥物使用史。還需調查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可能性。
CT(三維重建)是標準的影像學診斷方法1)。有助於評估骨折範圍和相關損傷,必要時加做頭部CT、頸椎CT和頸部血管造影。
眼眶CT不僅要關注骨折徵象,還要注意外眼肌、眼眶脂肪和出血等軟組織表現。不能僅憑頭部CT判斷眼眶情況。若懷疑金屬異物,必須進行CT而非MRI。
Le Fort II型和III型骨折必須進行以下眼科評估:
翼突骨折對Le Fort骨折敏感,但非特異。實際上,僅24%的骨折遵循精確的Le Fort模式,臨床判斷需要靈活解讀。
CT(三維重建)是標準檢查,最適合評估骨折範圍和相關損傷。眼眶CT還需關注軟組織表現,僅憑腦CT不足以判斷。排除相關顱內損傷和頸椎損傷需要各自的專用CT 1)。
優先按照ATLS方案進行初次評估 1)。
嚴重的Le Fort骨折需要多科室協作 1)。眼科、耳鼻喉科、神經外科、顎面外科、整形外科、血管外科和加護病房共同管理。
手術目標是將不穩定的骨折片固定到穩定結構,恢復面部突出、咬合、鼻腔結構和眼眶結構。
重建的建議順序遵循「由下而上、由外而內」(Vujcich & Gebauer 2018)1)。
手術時機的判斷基於以下標準。
立即修復
眼外肌嵌頓+眼心反射:CT/MRI顯示眼外肌嵌頓且伴有非消退性眼心反射(心搏過緩)。
白眼爆裂性骨折:兒童活板門骨折+肌肉嵌頓+眼心反射的組合。
眼球半脫位:眼球半脫位進入上頷竇(罕見)。
2週內
症狀性複視+嵌頓:症狀性複視且強制牽引試驗陽性或CT顯示嵌頓,且隨時間改善不明顯。
大的眼眶底骨折:伴有眼球下移(hypoglobus)或進行性眶下感覺減退。
早期眼球內陷或臉部不對稱:因不會自行消退,需早期處理。
緊急(兒童)
兒童閉鎖性骨折伴嵌頓:外眼肌嵌頓的閉鎖性骨折是緊急手術的適應症。
受傷後立即出現最嚴重的複視,自然病程中可能略有改善,但常不能完全治癒。
骨折修復技術如下:
7%–24%的眶底骨折病例需要斜視手術。可調節縫線有用,但由於病因多因素、非共同性,複視完全消失常較困難。
如果存在外眼肌嵌頓伴眼心反射(心搏過緩),需要立即修復。對於症狀性複視且強制牽拉試驗陽性者,建議在2週內手術。兒童閉鎖性骨折伴嵌頓是緊急手術的適應症。大的骨折或早期眼球內陷、下移也需在大約2週內處理。
顱骨由22塊骨組成(14塊顏面骨和8塊腦顱骨)。顏面骨包括兩塊上頜骨、兩塊顴骨、兩塊鼻骨、下頜骨、兩塊淚骨、兩塊腭骨、兩塊下鼻甲和犁骨。
顏面骨骼由垂直支柱和水平支柱構成。垂直支柱比水平支柱更堅固,水平結構支撐垂直結構但較脆弱。
各支柱的概要如下所示。
| 類型 | 支柱名稱 | 走向 |
|---|---|---|
| 垂直(4對) | 鼻上頜(內側上頜) | 前上頜齒槽突→鼻上頜連接→眉間 |
| 垂直(4對) | 顴上頜(外側上頜) | 外側齒槽突→顴骨→眼眶外側壁和顴弓 |
| 垂直(4對) | 翼上頜(後方上頜) | 上頜竇後壁→翼突基部 |
| 水平(5條) | 額骨橫樑 | 沿眶上緣 |
| 水平(5條) | 上橫上頷骨 | 沿眶下緣 |
眼部鈍挫傷導致眶內壓升高和直接外力引起眶壁骨折。眶內壁和眶下溝是骨折好發部位,因為這些部位的骨質較薄。骨折處眼外肌嵌頓是複視的主要原因。即使眶脂肪的眶隔(薄隔膜)在眼外肌附近被嵌頓,也可能導致眼球運動受限。
Pswarayi & Burns(2022)報告了一例44歲男性多發性面部骨折(包括Le Fort III型骨折)的病例1)。入院時患者處於休克狀態(心率31次/分,血壓53/32 mmHg,血氧飽和度74%)。基於ATLS方案的系統性復甦和多學科方法成功挽救了生命。根據「從下到上、從外到內」的重建原則,制定了分期手術計劃。